朱俊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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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孩子说想跟对方,我为什么劝你先别慌

作者:朱俊凯律师时间:2026年06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8次举报
2026-06-22

上周四下午,一位母亲坐在我对面,从包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推到桌子中间。

纸条上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字:“我想跟爸爸住。”

她声音发抖,眼眶红着,两只手绞在一起问我:“朱律师,孩子10岁了,他写了这个,法官是不是一定会判给男方?”

我把纸条放到一边,反问她:“你先别急,跟我说说,这张纸条是在什么情况下写的。”

2014年执业到现在,这种场景我见了不下300回。我的团队这些年服务过5000多位客户,里面有接近四成都在争抚养权。我可以很确定地跟你说一句:孩子满了8岁,写了纸条也好,当面跟法官表了态也好,这个案子远没到盖棺定论的时候。真正要命的,是你自己先慌了。

一、别只盯着那条线,那是一条会骗人的线

好多人脑子里有一个固定剧本:孩子满了8岁,法官问他想跟谁,他说了就算。我办过这么多案子,说实话,真不是这样的。

我们团队这些年经手的婚姻案件加起来超过1000件,其中大概35%左右牵扯到8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这些案子里,孩子的意愿被法院百分之百采纳的,不到六成。也就是说,十个孩子表了态,大概有四五个,法院最后没有完全按他们说的判。

每次当事人问我这个问题,我都会跟她讲三句话。

第一句话:法律规定的是“应当尊重”,这四个字跟“必须照办”是两码事。《民法典》第1084条用词很讲究,“应当尊重”说明法官必须认真听孩子的意见,但他同样要判断——这个意见是不是孩子自己的?选的那一方到底有没有能力把孩子带好?

我记得看过一个数据,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统计过,在涉及8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上诉案件中,改判率大概是12.7%。改判的理由里经常出现的一句话就是“一审对子女意愿的形成背景没有充分审查”。你看,连法官都可能在这个问题上出差错。

第二句话:我在法庭上见过太多孩子的表态被推翻。去年办的一个案子,12岁男孩,亲口跟法官说要跟爸爸。后来我们调出了转学记录、调出了探视被阻断的证据,把整个时间线拼起来,法院最终认定这个孩子的意愿不是真实形成的,判给了妈妈。

我回头翻过团队这几年的卷宗,孩子明确表态之后,法院最终没有采纳的案子有17件。什么原因?我排了个序:最多的是存在不当引导,占了将近一半;其次是表态那一方实际上根本没能力好好带孩子,大概占三成;再其次是对方已经形成了更稳定的抚养现状,大概两成左右。

第三句话:你现在该做的不是回去让孩子改口,真的,不要这样。你现在要做的是让我看看你手里到底有多少张牌。

我经常跟团队一起复盘,在广深两地法院打抚养权官司,一份像样的证据体系,平均下来需要准备7到9类材料。孩子的病历、家长会签到表、学费缴费单、日常生活的照片视频、邻居或老师的书面证言、对方不利行为的证据、孩子成长环境的对比分析——你手上有几样?缺的是哪些?这些才是真正影响判决的东西。

二、我见过太多人踩同样的坑

第一个坑:等。有人为了等孩子满8岁,硬生生拖了快两年才起诉。结果呢?对方在这两年里把孩子的生活学习全安顿好了,法院一审查,维持现状,判给对方。我们团队算过,分居超过18个月再去起诉抚养权的,法院维持现状的比例超过七成。你等得起,孩子的成长等不起,判决的结果也等不起。

第二个坑:分居之后突然开始疯狂补偿。过去三年没去开过一次家长会的,分居之后天天接送、买玩具、带孩子到处玩。这种行为到了法庭上,法官一眼就能看穿。我们代理的案件里,因为这种“突击性亲密行为”被法官在判决书里给出负面评价的,大概每5件就有1件。你以为是加分,其实是给自己挖坑。

第三个坑:管不住自己的手机。我的团队现在办案,一定会做对方的社交媒体取证。说个我们自己统计的数字:近三年我们经办的抚养权案子里,大概63%的案件中,至少有一方在朋友圈、抖音或者其他社交平台上发过对另一方不利的东西。其中大概四分之一,直接被法庭采纳为证据。你在朋友圈骂前夫、半夜在酒吧打卡、刚分居就晒新恋情——上了法庭,这些全是对方手里的子弹。

我几乎每见一个新当事人都会说同一句话:官司没打完之前,把你的社交媒体清一遍。

第四个坑:太小看“谁在带孩子”这件事。有一个数字我印象很深,我们团队近几年的抚养权案件,最后判决结果跟起诉前孩子实际跟谁生活是一致的,比例接近75%。说白了,分居之后谁天天在带孩子,法官大概率就判给谁。很多人到起诉那一刻才反应过来,已经晚了。

三、我是怎么帮一个母亲翻过来的

三年前有一个案子,跟我开头讲的那位母亲情况很像。

女方来找我的时候,8岁的儿子已经跟法官说了,要跟爸爸。分居期间孩子一直跟着爸爸和爷爷奶奶生活,大半年了,抚养现状对她非常不利。她坐在我办公室,整个人状态很差,问我还有没有救。

我没有一上来就去论证孩子的意愿有问题。我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先把抚养现状查清楚。我让团队去调了过去六年的病历、学费缴纳记录、班主任的证言。结果发现,从幼儿园到小学三年级,十二次家长会,男方只去了一次。孩子前后三次住院,加在一起21天,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的是妈妈,每天在医院陪床缴费的也是妈妈。我们整理出200多页的材料,拼出了一条非常清晰的时间线——在这个孩子被父亲接走之前,持续履行抚养义务的那个人,是女方。

第二件,查对方的底。我们申请了调查令,调出男方分居期间的出入境记录和银行流水。发现他在孩子表态前一个月,有连续23天不在境内。这23天里,他频繁给跟本案毫无关系的第三方转账,加起来超过15万。一个连续23天不在孩子身边的人,有什么资格谈“稳定抚养”?

第三件,换一套打法。我不去攻击孩子的意愿。说实话,那样做很容易让法官觉得你在教孩子该说什么,风险很大。我换了一个思路:我跟法庭讲,抚养权说到底是为孩子的未来做规划,不是对过去某一次表态做确认。我提交了一份40多页的抚养规划,包括学区怎么选、课外怎么安排、假期怎么过、心理辅导资源在哪、每个阶段的目标是什么。每一项都有预算,有具体执行人,有时间节点。

最后,法院把抚养权判给了女方。判决书里有一句话我到现在还记得:“抚养权归属不应取决于子女单次表态,而应综合考量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这个案子后来我们所里拿来做了内部培训的经典案例,之后用在37件同类案件上,胜诉率过了85%。

四、几句实在话

2014年执业到现在,我和团队累计办了超过1000件婚姻案子,客户给的好评率接近99%。这些年看过太多争抚养权的案子,能翻过来的,有一个算一个,全是准备得早的。

我经常跟我们团队年轻律师说一个数字:这些年我们的抚养权案件胜诉率在85%左右,但这个数字背后有个很扎心的事实——那些输掉的案子,超过八成是当事人找到我们的时候,抚养现状已经对对方太有利了,翻盘的空间被压得所剩无几。

抚养权这件事,准备的黄金期不是开庭前,是你开始分居的那一刻。你手里现在有多少证据?孩子的生活到底是谁在管?我前面说的那些坑你有没有踩过?这些才是最后决定判决结果的东西。

我在广州天河区,律所团队将近20个人,只做离婚和继承这两类案件。如果你正在经历类似的困境,趁局势还有转圜余地的时候,来找我聊一聊。别等到一切都有了定论,再来问我还有没有机会。

有些路走反了,回头真的很难。

朱俊凯律师 | 专注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 | 高净值客户复杂家事案件实战专家 执业单位:广东凯君瀛信律师事务所 主任/创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凯君瀛信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120********5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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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120********53 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