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王 XX 自 2009 年 3 月入职郑州某物业公司,历经主管、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副经理等管理岗位,连续在岗 16 年 3 个月,长期稳定履职,与公司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用工期间,物业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多次交替为王 XX 缴纳社保、发放工资,存在混同用工情形。
2025 年 6 月,物业公司在未与王 XX 协商沟通的前提下,作出单方调岗决定:将从事管理工作的王 XX 直接调整至安防队员一线操作岗。双方沟通录音明确显示,调岗后薪资从原月均 7129.92 元降至 4300 元,薪资降幅超 40%。
王 XX 明确拒绝该不合理调岗安排后,物业公司进一步采取系列限制措施:关闭王 XX 钉钉打卡权限、撤销办公工位、移出全部工作微信群,彻底剥夺劳动者正常劳动条件,致使王 XX 无法在原岗位开展工作。
面对公司惩罚性调岗降薪、剥夺劳动条件的违法行为,2025 年 6 月 28 日,王 XX 书面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用人单位违法用工为由行使法定被迫解除权。
事后物业公司辩称调岗系正常行使用工自主权、不存在降薪,又主张王 XX 系擅自离岗自动离职,并在劳动关系解除后补发《催告上班通知书》,拒绝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未休年假工资。
王 XX 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但仲裁委以主体不明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维权受阻后,王 XX 委托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刘涧、魏永峰律师提起民事诉讼。
二、律师代理全过程
(一)接案梳理,固定完整证据链条
接受委托后,刘涧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点,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留存证据,搭建完整证据闭环:
劳动关系存续证据:调取历年社保参保证明、十余年工资银行流水,证实 2009 年 3 月至离职持续用工,关联公司交替缴社保、发工资属于混同用工,工龄应当连续计算;
违法调岗降薪核心证据:整理双方沟通录音、微信聊天记录,固定公司明确告知调岗后薪资大幅下调的关键事实;
剥夺劳动条件证据:留存钉钉打卡失效截图、工作群移出记录、工位被占用现场凭证;
被迫解除依据:《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及送达凭证,证明劳动者系因企业违法用工被迫离职;
年假、工资核算材料:整理近 12 个月完整工资发放记录,核算平均工资标准、未休年假天数。
针对物业公司事后提出 “员工收受商户好处、存在违纪” 的抗辩,刘涧律师预判企业无实质证据,提前梳理质证思路,明确公司从未在调岗时告知违纪事由,事后单方说辞无任何书面处罚、调查材料佐证,不能作为免除补偿的依据。
(二)一审诉讼,全面主张三项合法诉求
刘涧律师向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提出三项诉讼请求:
判令物业公司分公司支付 16.5 个月工龄对应的经济补偿金;
支付 2024、2025 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
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同时主张总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对分支机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庭审中,代理律师重点围绕三大核心观点展开辩论:
调岗不具备合理性,属于惩罚性违法变更劳动合同:即便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可调岗,该条款不能滥用。管理岗直接调至一线安防岗,岗位层级、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差距巨大,无经营调整合理依据,属于侮辱性、惩罚性调岗;
企业单方剥夺劳动条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违法情形:关闭打卡、撤销工位、移出工作群,实质不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有权被迫解除并主张经济补偿;
企业事后催告上班不改变离职性质:劳动者送达解除通知时劳动关系已依法解除,后续催告无法律效力,不能认定员工自动离职;
工龄连续计算、补偿金额据实核算:多家关联公司混同用工,中断社保缴纳并非劳动者原因,工龄连续计算 16.5 年,按月均实发工资标准计算补偿金合法有据。
一审法院采纳律师全部核心代理意见,支持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工资两项诉求,因加班未提交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充分证据,加班费诉求未支持。
(三)二审应诉,驳回企业上诉维持原判
物业公司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调岗合法、员工自动离职,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审阶段,刘涧律师坚持原有代理逻辑,结合一审卷宗全部证据,再次向合议庭阐述裁判核心要点:
用人单位调岗必须兼顾协商原则与合理性,大幅降薪、跨层级调岗且无正当理由,超出合法用工自主权范围;
录音证据足以证实企业明确降薪,关闭打卡、撤销工位属于变相逼迫员工离职;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行使解除权,属于法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情形,企业事后催告不能推翻在先解除效力。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一审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无误,企业上诉理由无事实与法律支撑。
三、两级法院最终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
物业公司管城分公司十日内支付王 XX 经济补偿金 117643.68 元、未休年休假工资 9178.75 元;
总公司对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驳回加班费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由物业公司承担。
二审终审判决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物业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全部判决,二审案件受理费由物业公司分公司自行承担,本案为终审判决。
四、律师普法提示
企业调岗并非无限制:劳动合同中 “公司可单方调岗” 格式条款不具备无限效力,调岗必须具备经营必要性、岗位关联性、薪资稳定性,不得作出惩罚性、侮辱性调岗,大幅降薪且未协商一致的调岗行为违法;
遭遇变相逼离及时留存证据:如关闭考勤、收回工位、移出工作群、单方降薪等行为,及时保存录音、聊天、截图、工资流水,作为后续维权核心证据;
被迫解除可主张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以此为由书面提出离职,可主张 N 倍经济补偿金;
关联公司交替用工工龄连续算:非劳动者本人原因更换用工主体、交替缴纳社保,计算经济补偿时工龄连续合并计算;
劳动维权存在仲裁前置程序,仲裁不予受理、驳回请求均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权益受法律完整保护。
刘涧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