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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后能够约定劳动合同2年违约金吗?

作者:陈靖雄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30次举报


劳动合同中一般不能约定违约金,除非是对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劳动合同中能够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违反相关约定的,要支付违约金,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是2年。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1、两者存在的社会领域不同:劳动合同存在于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领域,涉及劳动过程的发生与实现。民事合同调整的则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合同注重的是商品流通过程,相对而言,很少关注商品生产过程。

2、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而民事合同则没有这样严格的要求,双方当事人没有限制,能够同时或者分别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团体等。

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不同:劳动合同是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该关系经过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而成为劳动合同法律关系;而民事合同一般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所具有的管理上的从属关系。

事实上,劳动合同中本身就不能随便约定违约金,除了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约定外,对于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并支付了培训费的职工,用人单位能够约定服务期,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要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况下都不能有违约金的条款。


陈靖雄律师专注于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民商事法律领域的研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诉讼与非诉讼的法律服务,擅长处理劳动纠纷、合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佛山
  • 执业单位:广东正宇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620********4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