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邵旭升|时间:2024年01月22日|131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与原告通过微信沟通,自原告处购买机器配件由原告进行安装。但后来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后代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并对被告财产进行了保全。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在产生争议后,向法院起诉前,可以查询下对方名下财产状况,根据情况可对被告名下财产进行保全,本案就是在保全阶段足额冻结了被告银行账户存款,在判决生效后,原告很快就拿到了欠款,实现了债权。
建议在经济往来中,尽可能形成书面的合同,约定清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免产生争议后无法确定双方的约定,致使争议处理非常困难。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在业务往来中一直通过微信沟通,对交易相关事实的认定产生了很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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