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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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作者:陈诚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1次举报

对于离婚后有关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问题,人民法院坚持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从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听取、甄别、尊重孩子意愿,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意愿等情况妥善处理。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陈诚,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要业绩   &...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11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刑事辩护、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