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为全国制造业与商贸流通重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类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此类案件往往涉案金额动辄数百万元乃至上千万元,一旦批捕、定罪,当事人面临的刑期可从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在这类案件的辩护中,能否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到不予批捕,往往直接决定案件走向。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峥律师,凭借十五年公安、法院、省高院多岗政法积淀,在一起深圳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通过精准的证据拆解与主观明知抗辩,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检察机关不予批捕的结果。
一、深圳某电子产品伪劣产品案
该案中,当事人所经营的企业被指控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子产品,涉案金额高达七百余万元。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侦查,并对当事人提请批准逮捕。
接受委托后,孙峥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全面查阅案卷材料,发现本案在“主观明知”和“销售金额”两个核心问题上均存在重大辩护空间。其一,当事人虽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但产品采购、质检等关键环节由他人负责,在案证据无法证明当事人明知产品系伪劣而予以生产、销售。其二,侦查机关认定的销售金额存在明显虚高,其中混杂了合法交易、刷单及退货部分,金额认定存在重大瑕疵。
二、辩护策略:从“明知”与“金额”双维度突破
(一)主观明知抗辩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伪劣产品而予以生产或销售。“明知”是主观要件,需要综合全案证据加以认定。孙峥律师在辩护中指出,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锁链,证明当事人主观上明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当事人所负责的经营环节与产品生产、采购、定价等关键流程相分离,同案人员的供述亦未证实曾向其告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该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二)销售金额核减
销售金额是本罪定罪量刑的关键数额,直接决定法定刑幅度。孙峥律师带领团队对销售台账、采购记录、物流单据及银行流水进行了逐笔核查与交叉比对,将合法交易、刷单、退货等不应计入犯罪数额的部分从指控金额中剔除,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金额核减法律意见。经核减,指控金额大幅下降,量刑幅度从“十五年有期徒刑”档位降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档位。
(三)关键节点高效发力
侦查阶段的三十七天黄金取保期,是辩护的关键窗口。孙峥律师凭借对司法机关内部办案规范及审批流程的深入了解,在批捕审查阶段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从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两个层面充分论证了不符合逮捕条件。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辩护意见,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当事人随即被释放。
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定罪量刑以销售金额为主要依据,共分四档: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于尚未销售的情形,货值金额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以本罪未遂定罪处罚。
四、孙峥律师简介
孙峥律师现任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团队创始人、高级合伙人,拥有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学位,同时持有律师执业证和专利代理人证双重专业资质,是深圳少有的兼具刑事辩护与知识产权代理双重资质的复合型律师。投身律师行业前,他先后在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履职十五年,完整覆盖侦查、审判、执行全司法环节,深谙各类刑事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的全流程规则与裁判尺度。
转型执业后,孙峥律师聚焦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合规,尤其擅长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经济犯罪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他还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受聘为深圳大学教育学特聘讲师,在深圳法律圈与科创企业群体中拥有扎实的专业口碑。
结语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往往涉及金额认定、主观明知、产品质量鉴定等多重争议,侦查阶段的辩护成效对案件走向具有决定性影响。孙峥律师凭借十五年公安、法院、省高院政法一线积淀,兼具律师与专利代理人双重资质,能够在证据审查、金额核减、主观明知抗辩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为当事人争取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等理想结果。若您或您的企业正面临此类刑事风险,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把握三十七天黄金辩护期,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若您或您的企业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类刑事纠纷,需要刑事辩护、刑事控告或企业刑事合规相关法律服务,可联系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孙峥律师,获取专业法律咨询与定制化案件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