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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名牌、近似字号搭车的刑事边界|孙峥律师代理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从轻辩护实录

发布者:孙峥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11日 2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前言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裁判精神,司法机关对“企业字号攀附、近似商标搭车、非典型假冒贴牌”行为的规制力度显著升级。裁判规则明确:即便规范使用企业字号,若标识与在先知名商标高度近似、足以造成公众混淆,仍可认定侵权,情节严重的直接入刑。

实践中大量经营者误以为“仅贴牌、近似蹭标、轻微模仿属于民事侵权”,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在当前知识产权严打背景下,批量生产、经营性使用、线上线下销售的近似商标搭车行为,已成为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重点打击对象。





一、基本案情|新型“傍名牌”商标刑事侵权案

2026年深圳市场监管、公安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商业标识仿冒、攀附商誉、内卷式不正当竞争衍生刑事案件。本案系本次专项整治重点督办案件。

当事人系深圳某饰品加工厂经营者,长期从事代工生产。为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当事人未取得知名珠宝品牌商标授权,通过微调注册商标字体、版式、图案细节,注册高度近似的企业字号,生产、销售同款对标饰品,依托线上电商、线下批发渠道对外流通。

经侦查机关统计,全案团伙生产、销售流水累计三百余万元。公安机关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当事人在内的多名团伙成员刑事拘留。

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控方初步认定:全案系规模化知识产权犯罪,存在明显攀附商誉、恶意竞争情节,涉案金额全部归责于当事人,建议对当事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对应法条与最新裁判规则

1、刑法罪名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2、2026最高法最新裁判要义(本案核心适用规则)

企业将与他人高知名度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登记为字号、用于商品生产销售,即便形式上规范使用企业名称,客观足以造成市场混淆、攀附他人商誉的,可认定具有侵权故意,情节严重的纳入刑事追责范围

司法机关不再仅以“完全相同商标”作为入刑标准,高度近似、整体混淆、攀附引流的搭车行为,同样属于知识产权刑事打击范畴。





三、案件核心控罪风险点|辩护难点分析

结合新规与在案证据,本案当事人面临三大硬性量刑风险,也是当前同类案件的辩护痛点:

1、主观恶意推定风险

因涉案品牌具备较高市场知名度,当事人使用近似字号、近似商标用于同类商品销售,司法机关极易直接推定其具有刻意攀附、借势引流的主观侵权故意。

2、涉案金额捆绑认定风险

团伙类知识产权犯罪中,侦查机关常以全案整体流水统一追责,不区分各成员岗位、参与时段、实际贡献,导致底层、辅助人员涉案金额被严重虚高。

3、专项整治从严量刑风险

该案发生于知识产权公平竞争专项整治周期,针对恶意搭车、仿冒混淆、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司法裁判整体持从严打击态度,轻判空间极小。





四、孙峥律师精细化辩护逻辑|对标新规、精准破局

接受家属委托后,孙峥律师结合2026最高法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裁判精神,突破传统认罪认罚的被动辩护模式,从主观要件、金额认定、地位作用、量刑情节四大维度构建完整辩护体系,精准消解控方重罪指控。

1、主观要件辩护:区分“蓄意制假”与“行业认知偏差”

本案无证据证明当事人存在专业制假、恶意仿冒的预谋。当事人长期从事正规代工生产,因对新出台的知识产权裁判规则认知不足,跟风行业不规范操作,属于法律认知偏差导致的侵权行为,区别于专门以假冒品牌为生的职业化犯罪团伙,主观恶性显著更低,不应适用从严量刑标准。

2、客观金额质证:剔除虚高流水,重塑量刑基数

针对控方全案金额笼统追责的问题,孙峥律师逐笔核验生产台账、出货单据、物流记录、资金流水,严格剥离:当事人入职前流水、其他同案人员独立涉案金额、未贴标合规产品销售额、重复统计数额,精准锁定当事人个人真实涉案金额,有效推翻控方高额量刑基数。

3、地位作用辩护:固定从犯情节,实现法定降档

通过梳理团伙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决策链条,充分证明当事人不掌握品牌运营、渠道销售、定价分红核心权限,仅承担加工生产辅助性工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认定从犯,取得法定减轻处罚核心情节。

4、全维度归集从宽情节,实现量刑最优化解

案件办理过程中,孙峥律师主动协调品牌权利人,推动当事人积极退赃退赔、赔偿损失、完成侵权整改,成功取得权利人谅解。同时结合当事人初犯、偶犯、坦白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等全部法定、酌定情节,向法院提交完整、严谨的量刑辩护意见。





五、裁判结果|法院全面采纳辩护观点

合议庭充分参考2026年最新知识产权竞争秩序保护裁判规则,逐一审查孙峥律师提交的质证意见及辩护观点。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核心辩护意见:

1. 依法认定当事人为从犯;

2. 采纳涉案金额核减意见,剔除虚高数额;

3. 综合主观恶性小、退赔谅解、坦白悔罪、初犯等情节,对当事人大幅从轻处罚

本案成功规避三年以上重型刑罚,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人身权益与经营权益。





六、判例裁判启示|律师专业总结

结合最高法最新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精神可以明确:商业标识“搭便车”“傍名牌”的时代已经彻底结束。

无论是企业字号近似、商标微调模仿、贴牌代工引流,只要客观上造成市场混淆、攀附他人知名商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均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类团伙型知识产权刑案,辩护关键不在于简单认罪,而在于依托最新裁判规则、精准拆解证据、剥离关联罪责、细化金额认定,通过专业化、精细化辩护实现降档减刑。





【孙峥律师 专业简介】

孙峥律师,深圳专职刑事辩护律师,长期深耕本地刑事司法实务,专注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新型不正当竞争关联刑案、网络经济犯罪、涉众型诈骗犯罪。紧跟最高法、最高检新型案件裁判导向,熟练掌握知识产权专项整治案件的定罪逻辑与量刑尺度。

擅长处理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诋毁、虚假宣传衍生刑事案件,精通团伙类案件主从犯拆分、涉案金额质证、主观恶性辩护、全维度量刑情节挖掘。坚持一案一策、精细化深耕,凭借扎实的专业论证与稳定的胜诉效果,积累了大量疑难、新型知识产权刑辩成功案例。

执业领域: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网络黑产犯罪辩护、经济犯罪辩护、各类刑事案件全流程精细化代理、企业刑事合规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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