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在深圳,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刑事拘留的案件时有发生。2018年9月,深圳市宝安区发生一起多人涉嫌介绍卖淫罪案件,当事人陈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面对突如其来的刑事追诉,家属万分焦急,紧急委托孙峥律师担任辩护人。孙峥律师介入后,迅速展开会见、梳理全案证据,精准锁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薄弱、当事人作用轻微等关键突破口,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充分扎实的《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全面采纳了孙峥律师的辩护意见,对陈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陈某在被刑事拘留后重获自由,成功与家人团聚。
一、案情回顾
经依法侦查查明:2018年8月起,刘某某等人组织唐某某、马某某、尹某某等人从事卖淫活动,并联系宁某某、陈某、赵某某、刘某某等人在外招揽嫖客,每次给予30至50元不等的好处费。2018年9月19日晚,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经前期侦查后开展收网行动,当晚22时40分许,警方在宝安区宝田一路10号附近将陈某抓获归案。随后警方在宝民花园、流塘工业路、新庄园等多处地点陆续将同案犯及卖淫嫖娼人员抓获。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包括:报案记录、证人证言、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辨认笔录、现场勘查记录及犯罪嫌疑人供述等。公安机关认为陈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涉嫌介绍卖淫罪,于刑事拘留后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二、孙峥律师精准辩护过程
陈某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多方咨询后决定委托孙峥律师介入此案。
孙峥律师现为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同时持有律师执业证和专利代理人证,兼具法律理论与实务的深厚功底。在进入律师行业前,孙峥律师曾在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等政法机关单位工作长达十五年,长期一线办案经历使其熟悉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审判到执行的完整运行逻辑,也深谙司法机关内部办案规范、证据审查标准及裁判尺度。这种兼具侦查思维与审判逻辑的双重视角,使其在刑事辩护中能够从多维度综合分析具体案件,精准把握辩护切入点。
孙峥律师现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在职务犯罪辩护、经济犯罪辩护等领域具有突出的专业优势。
接受委托后,孙峥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陈某,全面了解了陈某与主犯刘某某等人的关系、招揽嫖客的具体方式、实际参与次数、单次获利金额以及在团伙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通过会见发现,陈某在该犯罪链条中的参与程度极为有限,属于共同犯罪中最末端、最边缘的角色。
在此基础上,孙峥律师从多个维度展开辩护:其一,陈某作用极其轻微、获利数额极小,参与时间仅一个月,单次获利仅30至50元,在共同犯罪中属于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其二,在案证据已经固定,公安机关已依法扣押手机并提取微信记录,变更取保候审不存在串供或毁灭证据的风险;其三,陈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在深圳有固定居所,家属愿意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其四,本案符合“少捕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精神,对陈某不予羁押既合法理又合情理。
孙峥律师在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的同时,多次与办案检察官进行沟通,当面阐述了本案证据不足、当事人作用轻微、无羁押必要性等核心观点。凭借十五年政法机关工作积累的丰富经验和精准的法律判断,最终说服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
三、辩护成效
经过孙峥律师在审查批捕环节精准、高效的专业辩护,检察机关全面审查案件后,完全采纳了孙峥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对陈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随即对陈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陈某在被刑事拘留后重获自由,与家人得以团聚。
本案之所以能在短短37天内取得取保候审的圆满结果,关键在于孙峥律师对介绍卖淫罪案件辩护切入点的精准把握。孙峥律师现为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曾在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等政法机关工作长达十五年,这段横跨侦查与审判一线的独特履历,使其对介绍卖淫罪的证据体系和入罪标准有着超乎常人的深刻理解。
介入本案后,孙峥律师迅速切入了介绍卖淫罪最核心的两个命门:一是审查主观故意证据是否充分——介绍卖淫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知他人卖淫而介绍”的故意,孙峥律师第一时间梳理了陈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能直接证明其主观故意的内容极为有限,部分聊天具有模糊性,难以达到批捕的证明标准;二是精准量化获利金额与参与程度——孙峥律师精确计算出陈某参与时间仅一个月、单次获利仅30至50元,且其行为仅停留在街边招揽层面,未参与场所管理、人员招募或利润分配,属于共同犯罪中最末端、最边缘的角色,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
在这两个核心切入点的支撑下,孙峥律师进一步向检察机关论证了“在案证据已固定、无串供风险”“陈某系初犯偶犯、有固定居所”“符合少捕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等配套理由,形成了完整的无逮捕必要论证体系,最终成功说服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对陈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四、律师提示
孙峥律师结合本案特别提醒:在涉嫌介绍卖淫罪等涉黄类刑事案件中,即便涉案人员众多、公安机关已展开大规模收网行动,也绝不意味着所有到案人员都必然面临长期羁押。刑事辩护的“黄金37天”——即刑事拘留至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之间的期限——是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最为关键的窗口期。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若能在这一阶段及时介入,从证据链薄弱环节、当事人作用大小、社会危险性评估等角度精准切入,完全有机会为当事人争取到不予批捕、取保候审乃至撤销案件等有利结果。面对突如其来的刑事风险,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一步。
(注:本文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案情信息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法律实务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