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护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护道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者:上海护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2年08月03日|分类:合同纠纷 |484人看过

来源:华律网整理 

实际生活中,合同终止时有发生,而当事人却常因为不熟悉合同终止的条件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呢?《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将针对上述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同终止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终止的产生原因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债务已经履行;

()债务相互抵销;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的义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的从权利消灭】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三、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为: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地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四、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

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

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

3.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从上文叙述的内容来看,合同终止的条件共有七个,此外,小编还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终止产生的原因、法律后果及其与合同解除的区别等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处理合同方面遇到了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帮助您解决问题,他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