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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怎么维权

发布者:邹卫东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8日|分类:合同纠纷 |213人看过

一、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怎么维权

1、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可以通过收集其他相关证据进行维权,包括结算单,收货单,交易的方式和交易习惯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当事人一方以结算单、收货单等主张价款,对方对单据上标的物签收人的身份持有异议的,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和相关证据作出判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二、买卖合同订立的内容注意事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联系方式、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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