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孟虎律师 时间:2022年12月06日 124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甲。
委托代理人张孟虎,别授权。
被告乙。丙。丁。张三。
原告甲诉被告乙、丙、丁、张三继承纠纷一案,
原告请求判令:1、依法分割被继承人李四名下房产(位于郑州市xx区**路**号院*号楼*单元**号房产(不动产登记证号03010*****);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乙、丙、丁、张三自愿放弃其对被继承人李四与被告张三共有的位于xx区红旗路25号院1号楼2单元20号房产(不动产登记证号03010*****)上的被继承人李四遗产份额的继承;上述份额均由原告甲继承所有;
二、被告张三自愿将被继承人李四与被告张三共有的位于xx区红旗路**号院*号楼*单元**号房产(不动产登记证号03010*****)中的自有份额赠予原告甲一人;
三、即位于xx区红旗路**号院*号楼*单元**号房产(不动产登记证号03010*****)归原告甲所有。
四、原告甲自愿补偿被告乙、丁、丙每人10万元(已经支付完毕);
五、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650元,由原告甲自愿承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吕晗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书记员吕军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