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大部分患方朋友认为县级医院属于基层医院,一个县,小地方,几乎所有人都有间接的人际关系,即便县人民医院是龙头医院,遇到医疗纠纷后患方应该比较容易处理,但实际上比省会城市的公立大医院更难处理,这是为什么呢?
一、医院有强硬的理由。
县人民医院是一个县的龙头医院,就算口碑再差,也在县里排第一,他们心里想的是:如果对医院诊疗水平有怀疑的,可以到省城医院去,反正县里面就此一家。所以患方很多维权手段,例如现场聚集、制造负面舆论,似乎对医院没有什么影响,而且患方压根也找不到愿意到县里来采访的记者、媒体,个中原因就不赘述。
二、医院并不担心行政机构的处罚。
县人民医院的主管部门是县卫建委,但医院院长和县卫建委主任的行政级别是一样的,都是正科级。作为一个县的龙头医院,在县卫建委眼里是一个惯坏的孩子。省会城市的三甲大医院对于患者复印病历的要求一般都会配合,但不少县人民医院就算反映到卫建委、找了帽子叔叔也不会配合复印,甚至某些卫建委工作人员还说调取病历需要法院、律师才行。
三、医院医患办作风比较彪悍。
医疗纠纷要么医患双方协商、要么在医调委或卫建委主持下协商、要么法院起诉,前面提到患方到现场维权、找卫建委是撼动不了县人民医院的,医调委、法院其实也是医院经常光顾的地方,他们对这两个部门没有敬畏心理。我们在实践中偶尔遇到患方起诉到法院后,医院故意拖着不提交病历到法院,或者不去开庭、不参加质证的,甚至有故意说没有收到开庭通知的,但程序好像也就这样拖着,这种情况基本上只发生在这类医院身上。
四、律师建议。
县人民医院的医疗纠纷之所以难处理,是医院在这个县独一无二的地位所导致,如果医院没有协商处理纠纷的诚意,不建议患方花太多的时间精力继续争取协商,因为医院有层出不穷的手段来对付患方,比其他医院更甚,把患方的精力都耗尽最终还是颗粒无收;虽然走法律程序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例如复印病历遇到阻碍、医院不配合尸检、到了法院在程序上使绊子,但有专业医疗律师的协助下,这些小动作倒不是大问题,不用担心会被牵着鼻子走,走法律程序是获得合理赔偿最靠谱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