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因为流感传播不少婴幼儿罹患了急性坏死性脑病,后果非常严重,死亡率高达30%,幸存者常遗留严重神经后遗症,很多家长认为属于医疗事故,真实情况是这样吗?
一、流感为什么会引起急性坏死性脑病?
流感病毒(例如甲流)感染人体后会引起免疫反应,重症流感患者体内过度的炎症反应,促炎因子激增,导致血脑屏障通透性增加,免疫细胞浸润脑组织,引发脑水肿和神经元坏死,从而引起急性坏死性脑病。该病有一定的遗传易感性,与病毒触发的细胞因子风暴共同作用所导致。病情进展迅速,常发生于流感病毒感染后的1-4天,表现为高热、意识障碍、抽搐、昏迷。
二、早期诊断困难,容易误诊。
患儿的早期表现就是感冒症状,发烧、拒奶、消化道症状,没有特异性,一般家长会带患儿至社区基层医疗机构或综合医院儿科门诊就诊,医院会予上呼吸道感染处理,但经数天处理后病情反复,其后会出现抽搐表现,仍易诊断为高热惊厥,当开始行脑脊液检查或头部影像学检查时,病情才出现较特异性的变化,例如颅高压、意识障碍等严重症状。另外一个容易误诊的原因是婴幼儿缺乏表述能力,即便出现严重脑组织损害,也不会诉说有头痛、肢体活动障碍等相关症状,经药物治疗后发热缓解的,前一秒还活蹦乱跳,后一秒就陷入昏迷甚至心跳呼吸骤停。
三、病情进展迅速通常来不及救治。
我接触的大多数婴幼儿急性坏死性脑病的医疗纠纷,患儿的病程只有3-5天,不超过一个星期,通常以上呼吸道感染治疗数天后因病情严重恶化才明确诊断,此时患儿已经出现严重的多器官功能衰竭,很多合并脓毒血症,即便经糖皮质激素、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抑制过度炎症反应,患儿也因继发疾病死亡,条件再好的医院也回天乏力。
四、律师建议。
虽然检索裁判文书这类案件有患方胜诉的案例,但实践中更多的案例因鉴定机构不受理或鉴定医院无责任而败诉或撤诉,鉴定机构不受理的主要原因是认为医院无明显责任(当然通常退案理由为案情复杂能力有限),部分案例因未行尸检无法完成医疗损害鉴定。总之,这类案件维权成功率很低,医院客观上没有责任或责任很低,建议患方理解医疗行为的局限性及疾病的治疗难度,谨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