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尿毒症患者是因尿少、浮肿突然发现尿毒症的,他们疑惑为什么之前没有任何征兆去翻阅以前的病历时,发现数月或数年前就有肌酐升高,但医生没有提醒也没有治疗,这种情况是漏诊吗?医院有没有赔偿责任呢?
一、这类情形的疾病进展的机制是什么?
一般这种没有任何症状就直接发展为尿毒症的患者,绝大多数都是慢性肾炎引起的,该病比较隐匿,特别是年龄较轻的患者不轻易到医院看病或者体检,很难发现有血压升高、尿蛋白等异常,即便夜间尿量增加也没有引起重视。如果没有其他因素影响患者寿命,慢性肾炎几乎都会发展为尿毒症,核心机制是肾小球滤过功能进行性丧失,也即肾单位持续不可逆的丢失。
二、医院的过错都比较明显。
这类案件医院的过错几乎只有一个,就是患者肾功能异常(肌酐升高)被忽视了,没有告知患者,也没有进一步检查明确病因,例如完善泌尿系B超、尿沉渣等检查,也没有安排肾内科会诊,导致慢性肾炎被漏诊。
三、医院有没有责任呢?
前面提到只要患者活得够长,慢性肾炎几乎都会发展为尿毒症,而且目前临床上没有有效办法来逆转病情,只有通过控制血压、调整饮食习惯等方式来延缓进展,也就是说早发现还是晚发现肾功能异常都难以避免尿毒症这一结果。同时肾功能衰竭继发的其他疾病也是一个缓慢进展的过程,而且是多因素的结果,难以直接认定因果关系。所以虽然医院有漏诊的过错,但和尿毒症这一结果因果关系不大,与继发疾病的损害也难以认定因果关系,医院责任很低,根据我们团队自己办过的案例以及检索裁判文书网案例,大多数鉴定结果是不构成因果关系或轻微责任。
总结一下,虽然医院忽视肌酐升高存在过错,但患者尿毒症的发生还是难以避免,打官司做鉴定败诉率高,建议患方朋友谨慎走法律程序,如果执意维权,尽量和医院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