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有很多患者发生感染患方认为医院有过错的医疗纠纷,例如骨折术后感染引起骨髓炎,例如全麻术后并发肺部感染,例如在ICU感染耐药细菌等等,这些情况发生确实不能排除医院存在过错,但要维权却很困难,原因有以下几个:
一、患者自身易感因素是不能排除的。
不管感染发生前患者体质如何,因病入院、外伤、年老或婴幼儿、手术、入住ICU、气管插管等等,这些本身就是导致免疫力下降容易感染的因素,不会归结为医院的原因,属于患者自身问题。一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理解,为什么经常在医院的护士或医生不会发生感染,而患者那么容易发生感染,这就是患者自身易感因素的原因。
二、举证医院有过错困难。
患者虽然可能存在易感因素,但病原微生物也要有入侵的机会,例如通过医务人员的手、衣物、消毒不严格的器械、空气等等,理论上来说,进行无菌操作时,例如穿刺、手术、腔镜治疗,医务人员的手及器械应该是无菌的,手术室的空气也应近乎无菌。但病原微生物是看不见的,医生操作的时候也无法录像取证,几乎无法举证是医院的原因导致病原微生物入侵。实践中能够举证医院有过错的也就是拍到管子掉地上了,病历中体现伤口换药不及时,或者误将胃管插入气管等等。
三、大多数患者病情复杂走法律程序困难。
实践中感染相关医疗纠纷的患者一般都病情比较复杂,例如骨折术后感染引起骨髓炎的,多有开放性骨折,感染发生后迁延不愈,多次住院治疗,辗转多家医院,做多次手术;例如在ICU感染耐药细菌,自身肯定有严重的基础疾病,病情恶化除感染性因素外肯定还有其他疾病的参与,住院时间漫长。病情复杂的结果就是导致病历资料太多、案情复杂,鉴定机构有畏难情绪,不愿意受理,导致患方举证不能败诉。
四、患者维权注意事项。
1.不要将精力放在举证医院如何导致患者发生感染。
因为要举证医院无菌操作不严、污染器械导致感染是非常困难的,除非当时有录像或拍照,控诉医生没有戴口罩、操作时无菌观念不强、器械被污染等等,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有些患方朋友还搜集医院院内感染相关数据,试图证明医院感染控制不到位,但这个证据对个案是没有用的。
2.注意围手术期感染预防措施。
术前术中抗生素使用是很多手术的常规用药,不能滥用抗生素不代表不能用抗生素,有感染迹象要尽早使用抗生素,引流管应当保持通畅,关注引流液性状;同时术前血糖控制达标,不在经期内,无发热感冒等表现。如果这些措施不到位,医院是存在过错责任的。
3.感染治疗是否到位。
如果是伤口感染,是否加强换药、引流、清创、分泌物培养,如果是其他脏器感染,是否积极进行微生物培养,按指南或专家共识规范使用抗生素,抗感染过程中是否根据病情调整方案或维持疗程等等,如果这些措施不到位,医院是存在过错责任的。
4.住院周期长、案情复杂的谨慎走法律程序。
前面已经提到,案情复杂、病历资料多的,鉴定机构畏难不受理的概率大,走法律程序有风险,发生纠纷后首选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尽量优先医疗事故鉴定,虽然医学会可能在公正性方面存在不足,但鉴定专家经验丰富、剖析问题效率高,医学会也不会因为案情复杂不受理。
好了,希望以上经验分享对遭遇感染相关医疗纠纷的患方朋友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