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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治疗过程中的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发布者:林楚伟2024年01月17日245人看过举报

有一部分患方朋友的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还需要治疗,甚至有一些病情不稳定,结果无法预测,还不能做鉴定走法律程序,那这一类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呢?

一、可以在纠纷医院继续治疗的不建议转院。

如果纠纷医院医疗条件还行,能满足患者的治疗需求,那么继续在该医院治疗是比较好的选择,因为实践中有医疗纠纷的患者转到其他医院,先不说其他医院在收治上会抗拒,如果需要实施风险比较大的手术,其他医院是很畏难的,有可能找各种借口拒绝手术;而纠纷医院会比较谨小慎微地给患者继续治疗,想办法减轻损害后果,应该实施的治疗,还是会尽量实施的,可以要求医院安排技术水平高的医生参与。

二、需要转院治疗的尽量由纠纷医院联系。

前面已讲到其他医院对于有医疗纠纷的患者是比较抗拒的,担心惹火上身,自己联系其他医院治疗难度比较大,患方可以将转院治疗的压力施加给纠纷医院,由纠纷医院联系有技术条件的医院、医生来完成后续治疗,尽管后续治疗的医院可能会在病历记录上掩盖纠纷医院的某些过错,但对于患方来说病人的治疗应该排在第一位。有患方朋友可能会说医院拒绝联系上级医院,要患者自己转院,那怎么办呢?这就要看患者家属的手段了,可能压力没有施加到位,林律师认为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医院必须负责患者转诊到某家医院某个医生手上,但根据民法,侵权人应该承担降低侵权损害的责任,纠纷医院协助患者转诊是理所当然的。

三、病情稳定转康复医院。

有一部分医疗纠纷患者经治疗后病情稳定,但需要长期的康复治疗,特别是缺血缺氧性脑病、严重脑血管意外、重度颅脑损伤的患者,这类患者滞留在纠纷医院对病情不利,同时费用也很高昂,需要转专业的康复医院治疗,那么这类患者,林律师建议该转院的还是要转院,可以自己联系医院,但是有一点,纠纷没有协商解决前,慎重转院,因为滞留在纠纷医院是患方协商的重要筹码,患者出院后再去找医院,连那个门都很难进。

四、后续治疗费用高昂的。

很多患方朋友是因为后续治疗费高昂,等不及一次性解决要求在患者治疗结束前获得部分赔偿,那这个情况下只能想办法给医院施压,然后获得部分赔偿,一般是要求医院垫付医疗费。实践中,能够让医院垫付医疗费的,往往是病情紧急必须转上级医院实施重要治疗的,纠纷医院为了避免更严重后果发生,愿意配合医疗费的支付,如果患者病情相当平稳,后续治疗不紧急的,那要医院承担医疗费就要费一番波折,通常是行政投诉、信访、自媒体曝光、现场维权一起上了之后,医院才会妥协,毕竟这种情况下,走法律程序是无法得到救济的,因为还不能完成司法鉴定。

五、治疗过程中期待一次性解决是不科学的想法。

很多患方朋友知道患者还需要继续治疗,损害后果还不明确,但是仍然想一次性解决纠纷,这种想法是不太科学的,实践中只有基本可以确定患者短时间会死亡或者肯定会是一级伤残或植物人状态的,才能一次性解决。因为患者治疗结果无法确定(活还是死)、损害后果不能确定(伤残等级)的情况下,预期赔偿无法估计,双方没有谈判的基础,很难就最终的赔偿金额达成一致,一定要一次性协商解决基本上会白费时间精力。导致一次性协商很难的原因可能部分患方朋友不理解,难度不能预估一个吗?可以预估,但是医患双方很难预估到一起,特别是治疗没有结束无法行伤残等级等损害情况的鉴定、无法得到专业人士的意见,而且这也是医院拒绝协商最好的理由。

总之,治疗未结束的医疗纠纷,走法律程序是走不了的,因为计算赔偿的损害情况无法确定,建议先以患者的治疗为主,患方朋友一定要处理,争取由医院垫付医疗费比较好,要求一次性解决不科学,耐心等到病情平稳治疗结束后在处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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