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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过敏医疗纠纷处理要点(患者篇)

发布者:林楚伟2023年04月18日1623人看过举报

在医院里发生药物过敏是非常常见的事情,大部分症状轻微,短期内可以缓解,不会留有后遗症,少数可能导致皮肤感染、遗留疤痕,甚至有的发生过敏性休克,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或者死亡,很多患者对药物过敏的发生不理解或认为是医院的过错,于是纠纷就此发生。今天林律师给大家分享一下这类纠纷处理经验。

一、药物过敏发生的原因。

药物过敏的机制非常复杂,是一种自身免疫性反应,药物是诱发因素,自身敏感体质是基础。其中药物因素-并非这个药物成分问题,而是药物的质量问题,特别是静脉用药是否被污染,例如护士在配药过程中没有遵守无菌操作,使得革兰氏阴性菌污染了溶媒,注入患者体内后引起过敏;自身体质问题主要是指特异性体质(即过敏体质)、遗传因素、机体状态(例如疾病状态)这些导致药物过敏发生概率明显升高的自身问题。从发病机制上来说,药物过敏的主要原因还是患者自身问题所导致,药物问题是很少部分。

二、未做皮试不一定属于医疗过错。

临床上需要做皮试再使用的药品是极少部分,例如青霉素类抗生素、破伤风抗毒素、抗狂犬病血清等等;从2021年4月13日卫生部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版)的通知》,头孢类抗生素也可以不做皮试,只有头孢类过敏史或药物说明书明确要做皮试的才需要做皮试;也没有诊疗规范明确规定碘剂要做皮试,虽然碘过敏发生不少,因为碘皮试本身就可以引起过敏;麻醉药品基本上无需做皮试。对于没有明确诊疗规范规定要行皮试的药品未行皮试后发生过敏的,就未行皮试而言,不属于诊疗过错。

三、对药品有异议时封存药品及输液器具重要吗?

如果怀疑所输药品或输液器具存在质量问题、污染而发生过敏,想要对相关药品或输液器具进行鉴定的,那固定证据非常重要,按照《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所以封存相关实物的责任在双方,而不是单方,如果没有向医院要求封存,医院没有主动封存的话,并不承担举证不利后果,除非医院自己认为药品有问题。当然,如果医院没有保管好,导致相关实物灭失或失去鉴定条件,将承担举证不利后果。

但林律师要强调一下,实践中能够进行药品及输液器具鉴定的极少极少,鉴定药品质量导致的过敏,无非是鉴定是否存在细菌污染,但是很多药品或输液器具并没有妥善封存,导致鉴定是无法达到鉴定条件,而能够进行药品病原菌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又极少。所以,实践中,这种鉴定几乎无法推进。

四、哪些情形医院要承担过错责任。

1.过敏药物使用没有适应症。

林律师办了几个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的医疗纠纷案件,医院最大的过错均为无指征使用抗生素——头孢类抗生素,即上呼吸道感染无明显细菌感染的情况下使用了抗生素,这类案件在儿科门急诊、诊所、卫生院很常见,所以医院要给上感患者使用抗生素,最好能有白细胞计数、C反应蛋白升高的依据,如果有降钙素原升高更好。

2.过敏史未询问。

很多患者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死亡,既往都有过敏史,因为医院没有及时询问过敏史,给患者使用了过敏药物,这种属于原则性过错,一般医院要承担主要以上责任。林律师前面就处理了一个案件,医院在患者之前的住院病历里记录有“阿司匹林过敏史”,但本次住院没有注意,也没有询问过敏史,给患者用了阿司匹林后,患者发生严重的哮喘死亡,这种情形虽然患者有支气管哮喘基础,但支气管哮喘在没有诱因的情况下不至死亡,如果医院没有给患者使用阿司匹林的话,患者就不会哮喘发作死亡,这个案件医院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案件正在诉讼过程中,拭目以待)。

3.过敏的处理存在不当。

过敏的处理有比较严格的流程,首先是脱离过敏原,也即立即停用可疑过敏药物,然后就是抗过敏治疗,处理并发症。对于过敏性休克的处理,需要非常积极迅速,相关药物、抢救一定要到位,例如注射肾上腺素、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通气。很多医院在上述两个问题没什么过错,但在过敏性休克处理上经验不足,手忙脚乱,导致抗休克治疗失败。一般但就这一过错医院承担不超过次要责任。

五、存在不可逆性损害是维权的前提之一。

药物过敏大多数症状轻微,不会遗留不可逆损害,例如皮肤瘙痒潮红、皮疹、血管性水肿、肌酶升高、肝肾功能一过性损害等等,经治疗后绝大多数均会恢复,不构成伤残,这种情况不建议维权,因为除了额外增加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等,没有其他赔偿,维权没有性价比。如果患者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过敏性哮喘,继发不可逆损害后果,如缺血缺氧性脑病、重症肺炎、死亡,则维权意义大。

六、其他维权要点。

对于过敏药物不明或死亡诊断上死亡原因不明的,需要行尸检明确死因,否则后续走法律程序存在很大困难;固定证据时,要重点放在记录过敏史、皮试结果及抢救过程的病历;寻求专业指导,发生药物过敏后,是否属于医疗损害、是否值得维权、是否需要尸检、采用哪种维权方式都需要专业评估,建议积极咨询专业的医疗纠纷律师,避免走不必要的弯路。

 

希望以上观点对患方朋友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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