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律师处理过不少术前术中诊断为恶性肿瘤(癌症)的,并行根治手术的医疗纠纷,例如切除相应器官及临近脏器,术后病检却发现不是恶性肿瘤,这类医疗纠纷比较难处理,因为涉及非常专业的病理学知识,而且并不是只要误诊发生,医院就有赔偿责任,今天林律师给大家分享一下这方面经验。
一、术前活检为恶性肿瘤,术后病检未发现恶性肿瘤。
对于肿瘤位置不深、活检方便的病变,可以术前活检明确病变性质,例如消化道肿瘤、皮下肿瘤、气管内占位、下尿路肿块、子宫阴道肿块、接近脏器表面的结节等等,可以采取直接切除、腔镜下钳夹、穿刺等手段进行活检,活检后可以制作永久切片进行病理诊断,而且还能进行免疫组化检查,更进一步还可以进行基因检测确诊,所以一般准确率非常高。但是实践中还是有术前活检为恶性肿瘤,术后病检未发现恶性肿瘤的情况,原因有几个:(1)术前病理诊断错误,主要是病理阅片存在误诊;(2)肿块很小,为早期恶性肿瘤,术前活检已将肿块完整切除或钳夹,例如皮下肿块、原位癌等,术中虽将临近组织切除,但无法再检查到恶性肿瘤;(3)术后病检误诊,这种可能性一般很小,因为将肿块及临近组织切除后,会制作很多张切片病检,发生误诊的概率很低。第一种情形,医院肯定是存在过错,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第二种情形医院不存在过错,确实为恶性肿瘤,无赔偿责任;第三种情形虽有过错,但也确实为恶性肿瘤,未造成不良后果,医院无赔偿责任。
二、术前活检为恶性肿瘤,术中及术后病检均未找到恶性肿瘤细胞。
相比第一种,术中多进行了一次快速冰冻活检。先说明一下快速冰冻活检与术后病理检查的区别,其实就是使用冰冻病理切片与石蜡病理切片进行病理诊断的区别,前者虽然也是HE染色,因为是术中等待病理诊断,留给病理医生制作切片及诊断的时间只有半个小时左右,而且制作工艺简单,切片质量没有石蜡病理切片那么好,所以冰冻病理切片做出病理诊断的准确度只有石蜡病理切片的95%左右,同时使用石蜡病理切片进行病理诊断时间充沛,还可以进一步进行免疫组化、基因检测确诊。如果术前活检为恶性肿瘤,术中及术后病检均未找到恶性肿瘤细胞,那原因基本同上:(1)术前病理诊断错误,主要是病理阅片存在误诊;(2)肿块很小,为早期恶性肿瘤,术前活检已将肿块完整切除或钳夹干净;(3)术后病检误诊的概率就更低了,因为做了两次病检都没有发现恶性肿瘤细胞(当然不排除有这种罕见情况)。同样,只有第一种情形医院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术前术中未行活检,径行手术,术后排除恶性肿瘤。
现在很多手术医生过于自信,仅凭借术前影像学检查或液基细胞学检查就诊断患者有恶性肿瘤,径行手术治疗,而术中通过肉眼判断肿块性质,不行术中活检,原因就在于过于自信,不愿意术中等待活检结果。而术后将切除肿块或组织进行病检时,没有找到恶性肿瘤细胞,这种情况其实可以排除恶性肿瘤。林律师处理误诊为癌症医疗纠纷最多的就是这种情形,医院直接做了恶性肿瘤根治手术,切除了器官甚至临近脏器,构成严重伤残,结果术后并不是癌症,最常见的是普外科,特别是肝胆外科不喜欢术中活检。医院的这种行为是违反诊疗规范的,显然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林律师也建议遭遇这种情形的患方朋友积极维权,要杜绝这种危害巨大的违法诊疗行为。
四、术中活检为恶性肿瘤,术后排除恶性肿瘤。
这一类是容易引起医疗纠纷,但又不一定能维权成功的情形,前面已经提到,冰冻切片病理诊断存在一定的缺陷,同时冰冻切片保存时间有限(-20℃保存可以超过一个月,但是半年后染色就会消褪),很多时候进行鉴定时,冰冻切片已不再保存。医院是否要担责,分以下几种情形:(1)冰冻切片存在误诊,将原冰冻切片借出外院会诊或鉴定机构鉴定后,确实存在病理诊断错误的,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2)冰冻切片由于制作工艺的缺陷,再次阅片或鉴定,还是表现为恶性肿瘤病理改变的,虽有误诊,但医院无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属于不可避免的医疗风险(患者自认倒霉);(3)患方没有及时借出或封存冰冻切片,造成证据灭失,因举证不能,医院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4)术中活检没有误诊,肿块很小,为早期恶性肿瘤,术中快速活检已将肿块完整切除的,术后病检虽未找到恶性肿瘤细胞,医院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各种情况的分析说明,希望对遭遇这种情况的患方朋友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