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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办交通事故案例一

作者:杨胜江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4次举报


常言道:居安思危。

   以下交通事故为真实案例201698日,李某无证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从江口县怒溪镇往桃映方向行驶,行至高干线(高强—干串)20KM+800M处,其车头与相对方向行驶而来的,由刘某某驾驶的贵DA9179号中型普通客车车头左侧发生碰撞,造成一起李某及摩托车乘车人李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本次事故李某负主要责任,刘某某负次要责任。李某某系小学生,被送铜仁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又转院至贵阳就医。李某某伤情严重。事发后,刘某某垫付医疗费四万多元。李某系李某某的叔叔,为了帮助兄弟接送学生,驾驶摩托车上路。如果没有发生事故,则李某系亲属间互帮的情谊行为。值得称赞。

然而,李某无证驾驶,且因为驾驶摩托车操作不当,发生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做好事,但无证驾驶属于违法行为。又因李某驾驶技术不规范,导致路途发生事故,致车损人伤。典型的好心办坏事,法律上难逃其责。

   综上,笔者了解,大部分摩托车主,部分城区,尤其大部分农村车主,无证驾驶。甚至摩托车未购买任何保险。一时方便,无拘无束。但是事故无情,不仅造成人身伤害,且伤后无保险赔付。风险全部自担。希望看到此篇文章的你,提醒或者转发给身边的人,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提醒自己及身边人,不要无证驾驶,也不要乘坐无证驾驶车辆。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杨胜江律师,请联系17716634648。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贵州-铜仁
  • 执业单位:贵州公鑫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22220********6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