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涉案企业再犯,是刑事合规制度的应有之义。企业刑事合规与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区别是:前者以“防止在此发生相同或者类似的违法犯罪”为目的,而后者是以普遍提升企业合规管理能力为目的。当然,其评价标准也因其目的不同而有差异。
飒姐团队接待的客户中,有一部分客户以为刑事合规就是一帮人到企业搞尽职调查,寻找一堆法律风险,然后建章立制,做几场普法培训就结束了。实则不然。刑事合规分为:专项合规与多项合规,所谓专项合规就是针对本案涉嫌罪名及其类罪进行专门的亡羊补牢,而多项合规,除了本案涉嫌罪名外,还包括其他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一并处理,防微杜渐。
以内幕交易罪为例,专项合规即将刑法第180条为中心,辐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操纵市场罪等,将证券犯罪中的与信息传递相关的刑法风险进行甄别,寻找底层逻辑,斩断非法信息传递的通道,策划、实施、检验和反馈,按照飞轮效应持续改进,以获得国家法律的宽宥。
文章来源:北大法院信息网
陈晓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