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半出轨了
ta赠与“小三”的财产
能否要求返还?
当然能!
丈夫婚内出轨赠豪车 妻子起诉“小三” 近日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审结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 丈夫杨某婚内出轨甚至给“小三”买豪车 妻子李某愤而向法院起诉 要求“小三”返还 法院经审理查明 李某和杨某系夫妻关系 一次李某在查询杨某的银行流水时 发现有笔88万余元的巨额转款 经李某多次盘问后 杨某承认与钟某的情人关系 并承认为钟某全款购买了一辆路虎汽车 随后李某要求钟某立即返还该车 钟某拒绝返还并将车辆转移 为此李某以不当得利为由 将钟某告上法庭 审判结果 法院依法认定 李某、杨某系合法夫妻关系 钟某取得的88万余元购车款 没有法律依据 属于不当得利 钟某应返还妻子李某 人民币88万余元 女子将丈夫和“小三” 告上法庭 近日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收到一纸诉状 妻子竟将丈夫列为第三人诉至法院 而被告是一名陌生女子 法院经审理查明 1999年 吴某与赵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儿子。 2010年 赵某认识了汪某,两人很快发展为婚外恋。 2018年 赵某得知汪某怀孕后,要求她到医院做流产手术,结果被拒绝。汪某提出如果要流产、分手,赵某需支付15万元补偿费。赵某与汪某双方达成协议,赵某同意补偿汪某15万元作为终止妊娠及终止双方关系的一切损失。赵某将15万元支付给汪某后,汪某并未依约终止妊娠。 事情败露后 赵某追悔莫及,吴某伤心之余难忍愤怒,认为自己与赵某结婚多年,15万元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未经其同意擅自处置,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吴某以此为由一纸诉状将丈夫与汪某告上公堂,要求汪某返还15万元。 审判结果 法院认为 赵某将大额钱款支付给汪某 未经财产共有人吴某的同意 严重损害了吴某的财产权益 且赵某支付汪某15万元的行为 系基于其在婚外与汪某之间的不当关系 有悖公序良俗,亦有违公平 汪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 主动退还吴某13万元“分手费” 吴某收到13万元款项后撤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当然 要想证明出轨 非法获取的证据是没用的! 在“小三”家装摄像头取证 法院不采信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4年7月 原告钟娜与被告郭岗登记结婚。 2009年12月 郭岗辞去公职开办了一家五金加工厂。 2011年10月 钟娜获知郭岗与女秘书陈小玲产生了婚外恋。为了获取丈夫出轨证据,钟娜采取非法手段在陈小玲家中偷偷安装了一个针孔摄像头,并偷拍到一段亲密镜头。 2012年1月 钟娜持该段视频向法院起诉离婚。 审判结果 法院依法 对非法获取的证据不予采信 驳回了原告钟娜的离婚诉求 非法手段取证 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出轨的人 总会漏出蛛丝马迹 “小三”发抖音视频 岂料成出轨证据 近日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宣判一起离婚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7年,鞠某为了“小三”向原配黄某起诉离婚。黄某不同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没想到“小三”拍下其与鞠某共眠视频发抖音炫耀。 原配黄某发现后,立刻保存视频,待鞠某今年再次起诉离婚时同意离婚,并将视频作为证据提交法庭。 审判结果 法院依法判决 准予原被告离婚 孩子一人抚养一个 鞠某向黄某支付 损害赔偿金4万元整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出轨是道德层面的问题 但是擅自挪用夫妻共同财产 就涉及到法律问题啦! 已婚的各位要 时刻记得拿起法律武器 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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