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梦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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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后逃离现场又返回报警是否构成逃逸?

发布者:王梦霞律师|时间:2018年01月04日|分类:交通事故 |1354人看过

  【案情】

  2016年11月23日三时许,被告人李某驾驶装满货物的重型货车在路过某村口路段时,由于操作不当,撞飞前方行人陈某,造成陈某身体多处受伤出血。李某心中害怕,立即驾车驶离现场。两小时后李某心生悔意,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后回到现场,但陈某已经死亡。

  【分歧】

  针对本案,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虽有逃离现场的行为,但后来回到现场并主动报警,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后逃离现场,有逃逸的客观行为和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意识,虽之后返回报警,但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评析】

  本人认同第二种意见,主要理由如下: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认定该行为的本质是肇事者是否存在逃避法律追究的心理。

  具体到本案,李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之后,无其他正当理由,既未及时采取急救措施也未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仅是因为害怕而逃离现场,可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责任的心理,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而之后李某后悔,主动拨打了急救和报警电话,并回到了事故现场的行为,可以认定构成自首。但该自首行为不能改变对李某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综上,笔者认为李某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但具有自首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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