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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事故致多人受伤,部分受害人能否先行起诉?

作者:曲兴律师时间:2022年06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40次举报
2022-06-30


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19条规定,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该条解释解决了各被侵权人损失的获赔比例问题,但是对于部分受害人未起诉的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规定。由于未起诉受害人的损失无法确定,故法院无法确定各受害人损失比例,进而确定赔付金额。对此,实践中有不同的做法,比如:建议受害人先行协商交强险赔付比例;等待各受害人医疗终结一并提起诉讼;由法官行使释明权,告知未起诉的受害人及时提起诉讼,在案件庭审前加入案件的合并审理,若其不起诉,则视为其放弃与其他受害人同时按比例受偿的权利,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对已诉受害人的损失予以赔偿,其他受害人仍可通过另案起诉获得赔偿。


曲兴律师(电话微信同号:1509894756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专职执业律师,深耕民商事法律服务领域多年,始终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山东华端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120********48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房产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
山东华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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