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根律师团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土地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如何把握行为犯既遂、未遂的认定标准?

发布者:金根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545人看过


淫秽物品牟利案——如何把握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既遂、未遂的认定标准

张正亮使用名为杨雷的身份证件,在领取由其妻伍海琼联系购买,并从广州发送至北京的2996张光盘时,被当场抓获。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未遂,合情合理合法。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属于行为犯。行为犯通常以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认定标准,但行为犯中的犯罪行为并不是一着手实行即告完成。有的行为犯,犯罪行为有一个实行过程,通常要达到一定阶段(或者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