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XXXX公司接管情况的报告
(xxxx)沪xxxx破xx号
上海市xxxxxx人民法院:
自xxxx年xx月xx日贵院受理xxxxxx公司重整案件以来,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之第(一)项规定,认真履行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法定职责。管理人迅速制定了《××××接管工作方案》,并全面展开对xxxxxxxx公司的接管工作。截止XXXX年XX月XX日,对xxxxxxxx公司的接管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现将接管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印章类物品的接管
……。
二、对银行账户和现金的接管
……。
三、对资产的接管
(一)资产接管的准备工作
……。
(二)资产盘点
……
经过盘点,xxxxxxxx公司主要包括如下资产:
(主要资产名称、数量以及情况)
(三)资产接管
……。
四、对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接管
(一)制作交接清单
……。
(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保管
……。
特此报告。
(管理人印鉴)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