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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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继晟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综合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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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彩礼退还的情形

发布者:高嘉航律师|时间:2021年04月19日|分类:离婚 |218人看过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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