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韩海东律师代理的一起非法经营罪案件取得成功,被告最终获缓刑判决,具体案件情况如下:
1.**案件背景与指控**:2022-2023年期间,被告在明知销售电子烟需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信低价订购多种规格电子烟,再高价售卖获利。公诉机关指控被告通过微信从多人处订购电子烟,支付货款共计172067元,向多人出售电子烟收取货款1231935.88元。公安机关查扣的被告未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经认定均为伪劣产品,价值合计557368.66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情节特别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2.**辩护策略与意见**:韩海东律师对指控罪名无异议,但在量刑方面提出辩护意见:一是被告系初犯,无犯罪前科,且自愿认罪认罚;二是被告具有自首情节,主动带领公安机关查扣未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三是认为被告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较大社会危害;四是提出被告与另一被告之间收取的货款978822元不应认定为电子烟销售金额;五是认为相关部门对查扣的电子烟价值认定不应被采纳。综上,请求对被告判处缓刑。
3.**案件审理与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通过微信从不同渠道订购电子烟,向多人出售并收取货款,非法获利6万元。被告经公安机关口头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带领公安机关查扣未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法院认为被告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构成非法经营罪。但被告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并积极缴纳罚金,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和韩海东律师提出的部分辩护意见,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且被告已缴纳罚金。
韩海东刑事辩护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