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常识
今天跟大家聊下交通事故的常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首先暂扣双方的车辆,对于暂扣的天数,依据《交通事故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交警只有在为了取证及鉴定的情形下,才会对车辆的扣留时间长一些,一般一个月左右,如没有上述情形,当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交警就应及时放行车辆,对于双方的损失可以在交警队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告知去法院起诉处理。
但是生活中往往出现的一些交通事故,损失一方即使在事故责任出来后,也不愿意去法院起诉,而是先要找责任方进行赔偿,且态度强硬,这时责任方可以根据对方的损失先行垫付一部分,并让对方写下收据及保存好转账记录,这样以待将来去法院起诉时,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