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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法定婚龄是否可以结婚?

发布者: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2年05月31日|分类:婚姻家庭 |484人看过

由《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看,“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既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结婚年龄,而是最低结婚年龄。既然是最低结婚年龄,就说明未达到上述年龄是不允许结婚的,民政部门是不给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由此也可以看出,法律意义上所谓“结婚”,是指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不是按照风俗习惯举行结婚仪式。如果结婚的男女没有达到法定婚龄而“结婚”,就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也就是违法行为,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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