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模板:(了解详情后请删除该内容后再进行编辑)
3、给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1、案件情况:
2017年5月21日,申请人李X与被申请人绵阳XX装饰装修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承包方式为被申请人包工、部分材料,合同工期为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7月20日,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60万元。合同约定装修施工设计图由被申请人设计提供,并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同时,合同约定由被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提前通知申请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然而,被申请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装修目的不能实现,主要表现为:一、工程施工超过合同约定的2017年7月20日竣工日期,且仍未完工,造成申请人房屋租金、人员工资等损失;二、由被申请人负责的施工设计图并未交申请人签字确认且无水电图隐蔽资料,造成整体装修风格及档次不符合申请人使用要求;三、由被申请人提供的施工材料并未通知申请人验收,擅自投入使用,部分材料以次充好且不符合预算报价单要求,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四、整体施工现场平面布局未预留消防通道及喷淋系统和消防装置,施工工艺粗糙,贴砖不平、墙面脱落,防水未预留收缩缝导致漏水等一系列工程质量问题,造成工程严重不合格及重大的返工重装费用。
2、律师点评:
本案在接案之初,证据并不齐全,相关的关键节点证据并不充分。但在办案过程中,代理律师运用法律手段,对整个案件形成了严密的证据链,起诉立案后,同时对被申请人办理财产保全,保全了相应财产。在未开庭前,代理律师约谈了被申请人,根据已掌握的证据与被申请人谈判,最终被申请人赔偿了28万余元装修损失。申请人因此,重新聘请装修公司对门店重装,并顺利开业,为申请人挽回了损失。本案并未通过法庭诉讼及后期的执行程序,通过庭前证据固定等手段,在短时间内解决了当事人的困难,顺利开业,达到了当事人目的,可谓兵不血刃。
3、律师建议
在本律师接触的多宗装修工程纠纷案件中,许多当事人存在不注重合同的签订、结算依据的办理、增减工程量的确定、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的确认、供应材料的验收、施工现场的查看等问题,导致在后期出现各种五花八门的纠纷,但苦于没有证据,不利于自己权利的主张和保护,征对此类案件建议当事人注重过程资料和双方对工程的签字确认。
王体安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