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背景】
本案是一起名为“股权合作”实为“合同违约”的纠纷。原告熊某(化名)与被告湖北某网络科技公司(化名)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原告出资10万元成为被告的“股东”,被告承诺负责平台运营、推广及分红。然而,合同签订后,被告不仅未按约进行实质性的市场推广和运营,导致平台毫无收益,更未向原告披露任何真实的财务状况或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面对投资款“打水漂”且被告推诿扯皮的困境,原告熊某委托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钟月容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返还投资款。
【代理历程与律师的诉讼策略】
针对被告以“商业风险”、“股东共担风险”为由拒绝退款的抗辩,钟月容律师制定了“定性精准 + 事实突破”的诉讼方案:
透过现象看本质,精准界定法律关系:
钟律师在深入分析案情后指出,虽然双方协议名为“合作”或“股权”,但原告并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被告也未履行法定的股权登记义务,且协议中隐含了“保底”或特定运营义务的承诺。钟律师主张,本案实质上是被告利用“股权”名义吸纳资金,却未履行核心合同义务(运营推广),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有权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主张解除合同,而非单纯承担股东亏损。
锁定根本违约事实,击碎“风险共担”论:
庭审中,被告辩称经营失败属于正常商业风险,应由“股东”共担。钟月容律师敏锐地抓住被告“零推广、零运营、零披露”的关键事实,有力反驳道:原告的出资是基于被告提供专业运营服务的对价,被告完全未履行约定的运营推广义务,致使平台从未产生任何效益,这并非市场风险,而是被告的根本违约。钟律师强调,被告的不作为直接导致合同目的落空,必须承担返还财产的法律后果。
严谨组织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
钟律师指导原告梳理了转账记录、合作协议、以及双方沟通记录(证明被告未汇报工作、未开展推广)。她向法庭展示,被告在收取款项后处于“失联”或“躺平”状态,完全背离了诚实信用原则。这一系列证据形成了闭环,无可辩驳地证明了被告的违约行为。
据理力争,确立退款法理基础:
钟律师在代理意见中明确指出,合同解除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鉴于被告从未提供实质服务,原告也未享受任何股东权益,全额返还10万元投资款符合法律规定及公平原则。
【案件结果】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充分采纳了钟月容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
· 解除合同:依法解除原告熊某与被告湖北某网络科技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书》。
· 全额退款: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全额返还投资款100,000元。
· 费用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案例意义】
本案的胜诉,生动诠释了钟月容律师在处理新型网络合同纠纷中的卓越专业能力:
· 精准的法律定性能力:不被“股权”、“合伙”等复杂表象迷惑,直击“合同违约”的核心,为当事人找到了最有利的维权路径。
· 敏锐的事实洞察力:准确区分“商业投资风险”与“合同根本违约”,成功驳斥了被告试图转嫁风险的无理主张。
· 务实的维权效果:在被告公司经营异常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手段帮助当事人实现了资金的“全身而退”,避免了投资者的巨额损失。
钟月容律师用专业的法律智慧和坚定的维权信念,不仅帮当事人追回了真金白银,也为类似打着“互联网+股权”旗号却行违约之实的案件提供了成功的判例参考。
钟月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