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幸福的三道关,你也可以做婚姻的主人
钱钟书在《围城》里说过一句著名的话:“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围城外的人想进来,围城里的人想出去”。可现在的人再面对婚姻,是既害怕进去,又担心出来。无论何种选择,都只能被动接受,其实,婚姻并不复杂,考虑好这些事情,你也可以成为婚姻的主人,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状态。
01.把好幸福关
结婚是美好的,离婚也不一定是不幸的。在办理过的婚姻案件里,既有双方都同意离婚,立刻办理离婚手续的;也有起诉、上诉多次都没有离成的。即使如此,多次的失败也不会打消离婚的念头。
“凑合过日子”已经成为过去式,追求幸福生活才是人之本性,谁都无权阻止。我们曾经的一位客户,李女士,就是这样一位敢于面对过去,勇于展望未来的人。李女士曾经深陷痛苦的婚姻中无法解脱,一度对生活丧失信心,痛不欲生。后来在我们团队的帮助下,李女士涅槃重生,从原来的一名家庭主妇变成了一位职场女强人,成就了自己的一番事业,堪称女性之模范。《民法典》时代,对婚姻的保护更加细致全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结束婚姻,都要学会爱自己,爱生活,让对的人,专业的人帮助自己。
02.把好亲子关
阿德勒曾说:“幸运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什么样的婚姻就会造就什么样的孩子,孩子的幸福与婚姻直接挂钩。
赵丽颖离婚后,就选择以朋友的身份与冯绍峰共同抚养孩子,让孩子感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让他幸福的长大。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明智之举。
我们曾经办理的一个案子,则是一个反例:父母在离婚时,都一门心思地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无论是私下里,还是法庭上,都在明争暗斗,闹得不可开交,无暇顾及孩子的情绪,最后差点酿成大祸。
其实,父母之所以争夺孩子抚养权,多数都是认为孩子跟着自己生活更有利,双方没有一个妥协的,最后只能适得其反,也会离孩子的心越来越远。因此,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无论是选择协议确定,还是诉讼解决,对孩子的探望、陪伴最重要。
03.把好财产关
从最近的盖茨夫妇离婚,到赵丽颖和冯绍峰离婚,他们都对婚内财产的归属提前做好了约定,这样反而能够心平气和地说分手,不因财产纠纷而脸红。但现实生活中,婚前协议、婚内协议并没有得到广泛的接受和认同。我们团队办理过很多因为没有订立财产协议而产生纠纷的离婚案子,其中,印象最深的是一位刘女士。
刘女士曾经与丈夫感情深厚,琴瑟和鸣,奈何逃不过七年之痒,不足三年就匆匆结束了自己短暂的婚姻。在财产分割时,两人争执不休、大打出手。原本的好聚好散,因为财产协议的缺失,最终以如此狼狈的局面收场。其实,像刘女士这样的案子,已经屡见不鲜,无论结婚时有多幸福甜蜜、你侬我侬,最后都因财产分割而闹得不可开交,原来说好的不分你我,后来划清界限,甚至恶言相向。因此,在开启婚姻前,或者婚姻进行中,完全可以签订一份财产协议。一份财产协议不过短短几页,但它所包含的意义非凡,它代表的是责任、是承诺、是保障,即使日后婚姻和情感出现变故,双方也可以理性地处理财产纠纷,避免在对簿公堂中更大程度地伤害对方,同时也能节约个人与社会资源。
另外,财产协议并不就代表相互的提防,同样可以给予双方更多安全感。其实,导致婚姻关系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就包括女性安全感的缺失,除了对方的感情陪伴,还需要家庭财产的掌控。财产协议就可以弥补女性婚姻安全感缺失的问题,进而使自己的婚姻更加地稳固、和谐、幸福。
法国著名作家亚历山大·克鲁格曾说过:“不幸到了一定的程度,要想制造爱也制造不出来了”。幸福的婚姻会产生爱,不幸的婚姻则会消耗爱,等到爱消失殆尽的时候,婚姻早已没了意义。对于不幸的、无爱的婚姻,与其互相折磨,倒不如勇敢和过去说再见,把好婚姻三大关,开启人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