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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男女已经共同生活但没登记,彩礼需要返还吗?

2021-10-28
2021年10月28日 | 发布者:王宇玲 | 点击:501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彩礼返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司法观点:男女双方以夫




彩礼返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司法观点: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非法同居,应当解除。在同居前一方当事人给付聘金的行为追求的是双方结婚,现结婚不能实现,另一方当事人应当返还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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