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陕西西安,一段男子称“狗比你娃精贵”的视频在网络流传。据了解,因狗主人遛狗不拴绳,致使狗吓到小孩,孩子家长质问狗主人反被怼“狗比你家娃精贵”,随后二人发生肢体冲突。
事发后,莲湖公安出警,对养狗人一没办狗证,二超数量养狗,三不拴狗绳、放任狗攻击他人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300元,将两只狗暂扣,责令狗主人限期补办狗证,正确使用牵引带。
喜欢狗没有错,也不可能要求每个人都爱你家狗。你在家把狗当孩子也好,当父母也好,随便怎么宠,但是,出门以后,请不要把狗和人相提并论,甚至说狗超越了人,这是非常错误的行为。
另外,相信这位男子应该没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出门遛狗不拴绳,相当于是狗遛人!所以,你一个被狗遛的凭什么理直气壮?而且早有法律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明确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再有《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暂扣、罚款均是有法可依。
除了以上这些,本案中养狗夫妇和孩子家长争吵后,还发生了肢体冲突。这已经满足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我们坚决支持家长合法维权,让寻衅滋事人做出赔偿。
另外,提醒爱狗人士,爱狗一定要管理好自己的狗,出门遛狗拴狗绳,文明遛狗,也防止你心爱的狗被别人伤害;对于不服管教的狗,请到人比较少的地方遛,或尽快送到狗舍教育训练,一旦出现狗伤人的事情发生,狗主人一定要态度端正,及时道歉,带人积极医治,避免语言和肢体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