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静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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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老人公交车上不会扫码殴打司机

发布者:刘静怡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1日|分类:行政复议 |168人看过


11月6日,湖北鄂州。一中老年男子乘公交车时称“不会扫码”且拒绝下车。事件中的公交驾驶员程先生表示,特殊时间所有乘客乘车都需要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由于中老年男子不是很会用手机,结果因为这个事起了争执,站在车门口影响其他乘客。男子还持续殴打司机并试图从车窗逃跑,随后民警到来,带走该乘客。


一句我是老人,我不会,这绝对不是借口和理由。更何况你还能都打司机,甚至跳窗逃跑,身手如此敏捷却不会使用智能机扫健康码,这事真的很难令人信服。


对于“老流氓”和“熊孩子”要一视同仁,依法办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另外,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事态下,殴打公交车司机,也容易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另外,如果是殴打正在行驶的公交车的司机,还将构成妨碍安全驾驶罪。


此案件发生在湖北,作为经历过疫情最为严重的省份,理应对防疫政策多一份支持与理解。按理应该知道出行需要各种码,在上车之前问问家里人或者朋友怎么使用,也不是很难的事情。其实有很多种解决方法,唯独自己不会用就打人真的无法理喻。


毋庸置疑,这种行为极其恶劣,应当严惩。当国民素质提高后,对老人和小孩的宽容度逐步提升,但不代表一些人可以倚老卖老!当我们越来越老,内心应该越来越平和智慧。不能因为我老了,就搞那种“我不会,我就可以特殊,你拿我怎么样?”的想法,这样的心理最终伤害的一定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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