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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了”交通事故后出现争议怎么处理

发布者:张得兵律师|时间:2023年12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 |100人看过举报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在法律层面,“私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是合法有效的。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签署,具有法律效力。

  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警察到现场调查处理。交通事故私了后出现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律师补充: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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