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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不光民政部门有,法院诉讼也有!

作者:钱利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1次举报


古蔺县律师 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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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古蔺县-四川泽理律师事务所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的规定,今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需要经过一个月的冷静期程序。

按照最新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以前两个婚姻不合,到民政局一次性就能办完离婚手续的流程,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去民政局办离婚麻烦了,有人就提出,去法院离婚不同一个月的冷静期,效率更高。
就在这几天,一张不知真假的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口气的微信聊天截图,流传网络。内容是,基层的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法院反映,元旦过后,离婚诉讼案件数量暴增,希望上级法院想办法给予控制。

嫌民政局一个月离婚期麻烦,认为走诉讼途径简便的,有法律网友评论到,一看就是没打过官司的,不明白诉讼流程的。别说一个月的冷静期,就是三个月的冷静期,也比法院诉讼打官司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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