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数额较大起点为四千元以上,可能面临三年以下刑期;
2.数额巨大起点为十万元以上,可受三至十年徒刑;
3.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为五十万元以上,将面临十年以上徒刑。
这些阈值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基础,也是公安机关立案的前提条件。
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
1.行为人以积极的侵害行为威胁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如杀害、伤害、揭发隐私等;
2.威胁的对象可以是财物所有人或者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他人;
3.威胁发出的方式多样,包括面对面、书信、电话等,不论方式,只要达到胁迫效果即可。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在威胁方式、威胁实现时间、威胁内容和非法取得财物时间上有明显差异。
1.敲诈勒索的威胁形式更为广泛,且威胁实现的时间通常不是当场,财物取得的时间也更灵活。
2.抢劫罪的威胁通常当场直接发出,且以侵害人身安全的方式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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