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黎律师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18974117773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赌博行为罚款数额如何计算的

作者:冀黎律师时间:2023年12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12次举报


 一、赌博行为罚款数额如何计算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赌博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赌博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

  三、赌博与娱乐的法律界限是什么

  1.从主观方面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构成赌博罪的主观要件,而群众娱乐是以休闲消遣为目的。

  2.从主体上看,群众娱乐多是在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之间进行。

  3.看是否有组织者从中抽头获利。构成赌博罪客观上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为限。“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获利的行为。“以赌博为业”是指经常进行赌博,以赌博获取钱财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获利的行为。

  4.看彩头量的多少,要根据个人、地区经济状况及公众接受的水平而定。在认定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把赌头、赌棍、赌场业主与一般参与的群众区别开来,对前者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后者主要是批评教育。对于亲属或者朋友之间带有赌博性质的行为不应该作为犯罪处理。

  (2)是区分赌博罪与其他罪的界限,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时,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应以赌博罪从重处罚;对于因赌博引起打架斗殴致人重伤死亡或者直接行凶杀人的应分别按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处理;赌徒用暴力、威胁手段抢走他人赌资或经预谋而抢劫赌场的则按照抢劫罪处理。

【免责声明】

本人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普法参考。

【版权声明】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遇侵权,请及时与我联系删除,谢谢。


冀黎律师 已认证
  • 18974117773
  • 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采纳

    5次 (优于87.44%的律师)

  • 用户点赞

    4次 (优于89.9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6293分 (优于97.1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80篇 (优于94.99%的律师)

版权所有:冀黎律师IP属地:四川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758012 昨日访问量:207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