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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十一种,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什么

作者:冀黎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33次举报


 毒品犯罪的罪名包括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十一种;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有,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累犯、武装掩护走私的等。

毒品犯罪的罪

  一、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十一种

  毒品犯罪的罪名有下列这十一种: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5.走私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10.强迫、容留他人吸毒罪;

  11.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二、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什么

  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是: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2.累犯;

  3.武装掩护走私的;

  4.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等等。

  法律快车提醒您,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三、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

  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观要件。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

  4.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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