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继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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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作者:刘继军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9日分类:其他类型浏览:384次举报
2019-11-29

问:我和我弟弟感情一直很好,相互帮助也很大,上个月他因车祸去世了,我万分悲痛,料理完后事,我要求肇事人赔偿包括我父母在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弥补我心灵的创伤。请问:我可以提出这方面的要求吗?还有哪些人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答:你不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这方面的赔偿要求。

不仅交通事故,对受害人的身体造成损害,必然使其精神受到一定创伤,给予经济上的补偿是一种精神抚慰,所以受害人本人当然有权提出损害赔偿。另外,死亡人的近亲属也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尽管这种痛苦是无法用金钱弥补的,但毕竟经济上的补偿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稍稍减轻近亲属精神上受到的伤害。但不是所有的近亲属都可以要求精神赔偿,而是按照继承法规定的顺序,即受害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和子女)都可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的赔偿。如果死亡人没有配偶、父母及子女的,其他近亲属(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才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因此,只有你弟弟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你才能提出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要求,当然,包括其他方面的赔偿要求也可一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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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继军律师,早年从部队退役,A证专职执业律师,为人正直,长期从事民事,刑事诉讼活动,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理疑难案件的能力...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青海-西宁
  • 执业单位:青海豪剑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630120********5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工程建筑
青海豪剑律师事务所
1630120********56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