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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劳动合同不续签怎么办

作者:王俐卜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39次举报


哺乳期能终止劳动合同吗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规定中只是限制了用人单位的部分劳动合同解除权,在哺乳期职工有过错时,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990年7月18日劳动部对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请示的复函>规定:

(1)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现应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2)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但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休产假、哺乳为由辞退。

(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指企业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女职工在“三期”内违纪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应予辞退的,可以辞退。

(4)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也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


王俐卜律师,18883906693,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办理过多起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昭通
  • 执业单位: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30620********9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