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舟舟律师
董舟舟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江苏-苏州专职律师
18106214418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8:00-23:00

离婚协议约定支付巨额补偿款和生活费有效吗

作者:董舟舟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44次举报
2023-05-23

一、离婚协议约定支付巨额补偿款和生活费有效吗

1、如果双方都同意,而且签字了,那么就有效。是受法律保护的。

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离婚债务归一方承担的约定是否有效

1、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但是在诉讼中,一般不会出现由一方全部承担债务的情况。所以,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到底是不是合理的,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

2、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是有效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承担,因此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协议离婚约定一方不负债是否有效,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两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债权人是无效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两方或任一方要求还款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董舟舟律师,联系电话:18106214418【微信同号】。苏州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婚姻家庭咨询师,具有深...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君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5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民间借贷、工伤赔偿
江苏君勉律师事务所
1320520********59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民间借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