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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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可以通过和解达到不被起诉的目的么?

发布者:李晓鸣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9日|分类:刑事辩护 |676人看过

问:刑事案件可以通过和解达到不被起诉的目的么?

答:可以,但是是有条件的。

分析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7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这两种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综上,我国法律对刑事和解是设置了空间和法律保障的,但是同时也规定了清晰的条件。只要时满足条件的案件双方达成和解意向的,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刑事和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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