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拆迁中,对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各地没有一个统一的计算标准。现实中有如下的方法:
一、按照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面积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在北京停产停业的补偿标准是每平米500元-1500元,可以协商,谈判。
二、根据纳税情况或者营业执照等营业注册信息中的营业面积
有些地方依据纳税情况时能够推算出每年的基本利润的。但是这种情况对中小型制造企业是不利的。现实中好多中小企业是避税的,如何确定营业额,如何合理计算,在现实中是个难点。
另外,如果按照营业执照及注册信息中标注的营业面积。因为营业信息标注的面积和实际经营使用面积是有巨大差距的,或者营业主又有翻盖增盖的部份,比如有些地下冷库之类,算不算营业面积,这些在营业执照上是没有登记的。所以说,以实际测量的面积还是营业执照的面积差异会很大。
三、按照实际经营面积进行计算
如果是按照实际的经营面积来计算,拆迁方也不会简单和你说一个经营面积。在进行实地测量时,拆迁方会对其进行分割。哪些属于经营面积,翻盖算不算,双方的争议比较大。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和第23条做出了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进行补偿的规定,提出了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目前对在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中引进评估机制,但还有一些问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比如:评估机构由谁选定,评估机构是选择房地产估计机构还是选择资产评估机构等。
如您企业在拆迁中也遇到上述问题,可以咨询,案件紧急,可来电咨询:13681140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