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欣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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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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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市政府被卓某某诉不履行法定职责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复议一案

发布者:卫欣园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01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X市政府委托卫欣园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原告认为X市政府对其申请及截留征地款行为违法为由,向广西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法院经审查认为:X市政府已经就原告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告知因原告的案涉土地存在权属争议所以征地补偿款暂未予以发放,待权属争议明确后将会予以发放,并告知原告争议解决的途径,X市政府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情形,故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卫欣园律师,现任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系宁波市2023年度甬江人才(原3315人才工程,属于宁波市拔...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宁波
  • 执业单位: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220********17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国际贸易、涉外仲裁、债权债务、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