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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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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离婚,孩子必须一人一个吗?

发布者:北京友恒(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291人看过

  子女抚养权的争夺是离婚案件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维系,已经不可避免地对子女造成了伤害,尤其是夫妻育有两个以上子女的,不仅要接受父母的决裂,更可能要面临手足分离。实践中,法院一般是如何判决的呢?

  王某(女)与孙某(男)原系夫妻关系,2012年4月生育儿子孙某某,2014年5月生育女儿孙小某,后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16年11月底分居生活。自2016年12月起,子女随孙某共同生活。2018年8月孙某向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并主张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然王某当庭反对,坚称两个孩子必须有一个抚养权要归她。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婚生子、婚生女均由孙某抚养,由王某支付抚养费。

  【友恒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接受委托后,律师先就焦点问题“抚养权归属”进行证据收集。根据律师的经验判断,传统子女抚养权判定原则为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官会结合双方的抚养条件、陪伴子女的时间、孩子情感依赖度等综合考虑。经律师大量搜集、整理、编排视听资料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充分证明孙某抚养优势远大于王某,最终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孙某所有。

  想争夺抚养权,证明抚养优势的证据是关键,如果您也有同样的困扰,欢迎来友恒咨询律师。


文章来源于友恒精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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