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挂靠是工程类纠纷中常见的合作模式,虽然挂靠形式有诸多便利,但公司对外的责任却无法规避,甚至一不留神,就为他人做了嫁衣。本案中,原告出借资质给被告承接工程,本是想轻松赚点挂靠费,结果却被蒙在鼓里,对外承担了本不应承担的费用。
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均以失败告终。我团队律师接手后,另行制定了诉讼策略,重新选择法律适用,最终大获全胜。
其实,这个案子本不至于如此复杂,如果在出借资质时有一份权责清晰的挂靠协议,如果在股权转让时对债务披露义务有更准确的约定,如果在要求公司前股东出具承诺书时用词更精准,这个案子甚至可能无需启动。
希望以后,大家对律师工作的理解不要停留在止损争权上,律师工作还有很大一部分,叫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