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王某多次向张某借款,并给张某出具借条。但王某以各种理由拖延偿还,且可能不存在偿还能力,张某欲起诉。
代理过程:代理后,了解情况后并没有急于起诉,本人给张某重新完善借款协议,将利息、送达地址及实现债权费用写入借款协议,王某签订后作为新的债权凭证。同时,由于王某没有偿还能力,王某的近亲属作为保证人在协议上签订。履行期限届满,王某及近亲属依然没有偿还。遂诉至法院,本金利息及律师代理费均得到保护,同时王宝家属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办案总结:代理案件时,要有前瞻性,对于诉讼执行均委托的案件,还要考虑案件回款的可行性!
孙成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