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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作者:马虽芳律师时间:2022年09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7次举报


一、委托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1、委托合同解除不需要满足任何法定条件,双方可以随时解除。但是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二、委托合同是否有任意解除权

1、委托合同有任意解除权。

2、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发力。

3、但是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受托人可以随时辞去委托。委托合同的成立既需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了解和信任,也需要受托人对委托人的信任。

如果受托人不愿意办理受委托的事务,受托人无须表明任何理由,即可解除合同。


马虽芳,女,法学本科,甘肃智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良好正规的法学背景,擅长办理刑事辩护以及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甘肃-定西
  • 执业单位:甘肃智鹏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21120********4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民间借贷